【發票】作廢已開立電子發票

電子發票如欲作廢或發生未列印完整情況,則必須將此未列印完整之發票作廢,並於系統中操作「作廢電子發票」,之後再為該筆訂單重新付款,系統將重新開立一張新的電子發票。

一、作廢電子發票

  1. 進入「設定」頁面 > 選擇「電子發票」
  2. 選擇「已開立電子發票」> 選擇欲作廢電子發票
  3. 點選「作廢電子發票」按鈕 > 依照跳出視窗指示輸入電子發票證明聯四位數隨機碼
  4. 完成電子發票作廢後,該筆作廢訂單將重新回到「包裝台」頁面且回覆為『未付款』狀態

二、訂單重新付款,以開立新電子發票:

  1. 前往「包裝台」頁面,尋找該筆「作廢電子發票」訂單
  2. 點選該筆訂單抬頭 > 選擇「付款」> 輸入金額然後付款 > 接著按「完成」
  3. 系統將重新開立一張不同發票號碼的電子發票
  4. ⚠️務必將開立不完全之電子發票紙張回收作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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